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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项电力改革细则发布 售电业务将向社会资本开放

更新时间:2015-12-07 来源: 国立智能 浏览次数:4866 作者:admin

1130日国家发改委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6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。

  上述六个文件分别为:《关于推进输配
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《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》《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》《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》《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《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》。

  《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》提出,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,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,有利于更多的用户拥有选择权,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。

  售电侧改革后,参与竞争的售电主体可分为三类:一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;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,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;三是独立的售电公司,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,不承担保低
供电服务。

  
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对售电侧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作了创新性安排,这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亮点。

  在准入机制方面,将以注册认定代替行政许可的准入方式,以降低行政成本,实现有效监管,提升工作效率。

 

新闻来源:中新网

图片来源:www.gywb.com.cn